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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辅导员和行政职员讲授《戏曲鉴赏》《戏剧鉴赏》《影视鉴赏》《音乐鉴赏》课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3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


因教学需要,艺术学院面向全校行政人员选聘《戏曲鉴赏》《戏剧鉴赏》影视鉴赏》《音乐鉴赏代课教师,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代课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过硬,热爱教育,敬业爱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我校行政管理岗位工作满五年的职员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但只能申请承担专科生的相关课程。

 

3.申请任教课程须与本人所学专业或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

 

4.申请代课人员应在我校行政管理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5.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6.在行政岗位上能圆满完成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任务,表现较佳,且所在单位主管同意代课。

 

二、申请要求

 

职员或辅导员如有自愿代课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申请代课审批表》,于202391515:00前将《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申请代课审批表》送至艺术415艺术学院教学秘书办公室。

 

三、试讲

 

试讲内容按照选定课程中的有关章节,10分钟左右,试讲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期要求

 

职员代课聘期一般为一个学期,如下学期仍有教学需要,教学效果良好的可直接续聘。间隔两年以上者,须再次参加试讲。

 

艺术学院

 

202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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