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音乐基础理论》、《音乐鉴赏》、《戏曲鉴赏》课程选聘职员代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1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李惠莉
由于教学需要,艺术学院现面向全校职员选聘代课教师3名,授课科目为《音乐基础理论》、《音乐鉴赏》、《戏曲鉴赏》,其中《音乐基础理论》为专业基础课,选聘代课教师1名、《音乐鉴赏》为艺术限定性选修课,选聘代课教师1名,《戏曲鉴赏》为艺术限定性选修课,选聘代课教师1名,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代课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结合艺术学院教学工作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敬业爱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申请代课人员应在我校行政管理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4、申请任教课程须与本人所学专业或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
5、在行政岗位上能如期完成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任务,表现较佳,且所在单位主管同意代课。
二、具体条件:
1、具备艺术类专业相关知识。
2、组织好课堂教学,能够指导学生完成学习和实践任务。
3、能够按照课程的教学大纲和考查要求认真备课、授课、辅导和批改作业,按时制订并上交有关教学文件,并接受教学质量监督。
三、申请时间要求:
职员申请代课需在2021年6月24日上午12点前提交《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申请代课审批表》至艺术楼404李赵法老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