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 新闻快讯 >> 正文

关于选聘辅导员、行政职员讲授《家具设计》、《服装配件设计》、《构成基础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5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  摄影:  来自:    责任编辑:彭威

 

 

根据2024-2025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需要,艺术学院现面向全校行政人员选聘《家具设计》、《服装配件设计》、《构成基础Ⅱ》代课教师各一名。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代课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结合教学工作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敬业爱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我校行政管理岗位工作满五年的职员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本科,但只能申请承担专科生的相关课程。

3、申请代课人员应在我校行政管理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4、申请任教课程须与本人所学专业或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

5、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6、在行政岗位上能如期完成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任务,表现较佳,且所在单位主管同意代课。

二、具体条件:

1、组织好课堂教学,能够指导学生完成学习和实践任务。

2、能够按照课程的教学大纲和考查要求认真备课、授课、辅导和批改作业,按时制订并上交有关教学文件,并接受教学质量监督。

三、申请时间要求:

申请代课人员需在2024年8月26日中午12点前提交《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申请代课审批表》至艺术楼414办公室教学秘书办公室。

四、聘期要求

职员代课聘期一般为一个学期,如下学期仍有教学需要,教学效果良好的可直接续聘。间隔两年以上者,须再次参加试讲。

艺术学院

2024年8月25日

地址:中国·河南·郑州新郑龙湖镇文昌路1号 电话:0371-62568424 邮编:451191

如果您对网站有意见或建议请发邮件给ysx@shengd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