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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声乐合唱教研室学习《职业教育法》

发布时间:2022-05-31  浏览次数:次   新闻作者:  摄影:  来自:    责任编辑:杜亮

5月26日中午12点40分,艺术学院声乐合唱教研室党支部全体党员教师在线上开展学习《职业教育法》会议,本次会议由本支部书记蔺丽君同志主持。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2022年4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职业教育体系

第三章 职业教育的实施

第四章 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

第五章 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

第六章 职业教育的保障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数以千万的高技能型专门技术人才的根本途径,是我国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时期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的基础和保证。依法执教是现代社会教师职业道德的新发展,反映了现代社会逐步走向法制化的必然要求。作为新时代教师,不仅要树立依法执教的意识,还要养成依法执教的自觉行为。依法执教作为教师的职业道德,是做好教育工作不可忽视的。

经过此次学习,老师们意识到:在教育法制化的当代,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把坚持正确的职业行为方向和依法执教结合起来,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只有依法执教,才能争取教育社会地位的保障,才能自觉维护和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培养出适应当代社会发展的现代化建设人才,从而推动我国现代化事业的发展。

艺术学院 图文/郭雲喆 审核/池浩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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