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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关于《小提琴》《声乐1》《舞蹈摄影》课程选聘行政职员代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1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

由于教学工作需要,艺术学院现面向全校职员选聘代课教师3-5名,授课科目为《小提琴》《声乐1》《舞蹈摄影》课程,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代课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结合艺术学院教学工作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敬业爱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申请代课人员应在我校行政管理岗位工作两年以上并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

3、申请任教课程须与本人所学专业或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

4、在行政岗位上能如期完成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任务,表现较佳,且所在单位主管同意代课。

二、具体条件:

1、具备艺术类专业相关知识。

2、组织好课堂教学,能够指导学生完成学习和实践任务。

3、能够按照课程的教学大纲和考查要求认真备课、授课、辅导和批改作业,按时制订并上交有关教学文件,并接受教学质量监督。

三、申请时间要求:

职员申请代课需在2022年9月5日上午12点前提交《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申请代课审批表》至学院相关负责人处。

四、试讲内容及时间:

试讲内容:《小提琴》《声乐1》《舞蹈摄影》中的有关章节,15分钟左右。

试讲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艺术学院

2022年9月1日

地址:中国·河南·郑州新郑龙湖镇文昌路1号 电话:0371-62568424 邮编:45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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