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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服饰品设计》《美术鉴赏》《影视鉴赏》课程选聘职员代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5   浏览次数:次   来自:    责任编辑:彭威

由于教学需要,艺术学院现面向全校职员选聘代课教师4名,授课科目为《服饰品设计》《美术鉴赏》《影视鉴赏》,其中《服饰品设计》为专业基础课,选聘代课教师1名、《美术鉴赏》为艺术限定性选修课,选聘代课教师2名,《影视鉴赏》为艺术限定性选修课,选聘代课教师1名,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代课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结合艺术学院教学工作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敬业爱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申请代课人员应在我校行政管理岗位工作两年以上。

4、申请任教课程须与本人所学专业或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

5、在行政岗位上能如期完成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任务,表现较佳,且所在单位主管同意代课。

二、具体条件:

1、具备艺术类专业相关知识。

2、组织好课堂教学,能够指导学生完成学习和实践任务。

3、能够按照课程的教学大纲和考查要求认真备课、授课、辅导和批改作业,按时制订并上交有关教学文件,并接受教学质量监督。

三、申请时间要求:

职员申请代课需在2021年3月17日上午12点前提交《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申请代课审批表》至艺术楼404办公室。

地址:中国·河南·郑州新郑龙湖镇文昌路1号 电话:0371-62568424 邮编:451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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