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是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2018年12月4日上午9:00,艺术学院在音乐厅开展了宪法晨读活动,参加此次活动的老师有艺术学院党总支韦杨建书记,行政秘书兼团委书记曹华莹老师,全体辅导员老师及艺术学院学生代表。此次活动由曹华莹老师主持。
本着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和运用宪法的主题,韦书记和曹老师带着全体辅导员和艺术学院学生代表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组织收看网络直播,并同步跟读。
在朗读的过程中,老师和同学们对于宪法的内容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颁布的国家根本大法。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和职权。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必须依据宪法,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最后,曹老师强调作为一名大学生学习宪法的意义和重要性,此次开展的宪法晨读活动是我校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一部分,旨在让学生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和运用宪法。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当中,同学们也要继续学习和遵守宪法。
本次宪法晨读活动的召开,为培养艺术学院同学们具有良好的宪法知识奠定良好的基础,对艺术学院的普法教育有着深刻的教育意义,同学们纷纷表示更进一步的牢记了宪法的重要性。
(艺术学院 郭称心/文赵林生/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