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 新闻快讯 >> 正文

艺术学院关于选聘辅导员、行政职员讲授《钢琴维护与调律》课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4   浏览次数:次   作者:王亚奇   复审:王晴   终审:池浩东   摄影:   来源:艺术学院

根据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需要,经学院研究,现面向全校行政人员(含辅导员)选聘兼职代课教师,承担本学期《钢琴维护与调律》课程的教学任务,根据《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代课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和《关于聘请校内外教师承担本专科课程教学任务管理规范》,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敬业爱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本科学历者需在我校行政管理岗位工作满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学历者需满2年以上。

3.在行政岗位上能如期完成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任务,表现较佳,且所在单位主管同意代课;

4.申请任教课程须与本人所学专业或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

二、审批流程

职员或辅导员如有自愿代课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职员申请代课审批表》(一式两份),经本人所在单位主管、教务处、人事处主管签字同意后,于2026年9月5日(周六)上午10:30前交艺术楼-415办公室。并同时提交个人简历(5份)、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专业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三、试讲内容和要求

1.根据自己所带课程,自行选择章节内容

2.试讲10-15分钟,需准备PPT,个人专业技巧现场展示。

3.试讲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期及待遇

代课聘期一般为一个学期,如教学效果良好,且学院下学期仍有教学需要,直接续聘。间隔两年以上者,须再次参加试讲。相关课酬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艺术学院

2026年9月4日

地址:中国·河南·郑州新郑龙湖镇文昌路1号 电话:0371-62568424 邮编:451191

如果您对网站有意见或建议请发邮件给ysx@shengda.edu.cn